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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育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的补充规定

    作者: 时间:2022-03-21 浏览次数:

       






    教研院〔2022〕06号



    教育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的补充规定


    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弹性学制与奖学金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的精神,结合教育研究院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具备下列条件者,可申请两年(或两年半)毕业:

    1、发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。具体要求:第一作者,T4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,或T5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两篇。

    2、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(含85分)。

    3、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。

    4、申请两年(或两年半)毕业需征得导师同意。

    申请两年(或两年半)毕业须在12月30日前填写《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两年(或两年半)毕业申请表》,凭发表论文原件,向学院提出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育研究院。

    本规定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实行。

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二二年三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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